治安类行政案件一直是行政诉讼的主要案件类型。在行政审判实务中发现,当事人在正当防卫与殴打、民事与行政、刑事与行政等概念上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或误区。2021年至2023年前三个季度,西城法院共受理涉治安类行政诉讼232件,占涉公安机关行政案件数量的64%。为加强平安西城建设,西城法院在办理涉治安行政案件时,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通过“定范围出办法”“三书一表”等多项措施,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大幅提升,满足民众“告官要见官”的强烈愿望。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深化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提升对治安管理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风险研判及应对能力,推动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效能,分析心理误区,以案为鉴,以案促治,做好法治宣传,讲好法治故事。
“防卫殴打要明辨,正当防卫有条件”“私力救济亦有界,莫让有理变没理”“勿以恶小而为之,脏话辱骂会违法”“阻碍执法应担责,逃避侥幸不可取”“散布信息踏红线,泄漏隐私会担责”“严重违法追刑责,刑事行政有界限”六个典型案例。在白某电动车违法搭载成年人的案例中,白某因拒绝配合交通警察身份核验并采取突然加速手段企图强行离开,致使交警被撞倒在地。白某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白某认为被诉处罚决定属处罚过度,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处罚决定。法院经审理查明,白某的行为主观上故意放任损害结果,客观上导致交警被撞倒地无法继续履职,属于以故意撞击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阻碍对象为人民警察,构成从重处罚情节。对此,法院提示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漠视法律权威,企图靠拒不配合达到逃避惩罚目的不可取,如果对执法行为有质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冷静处理、合法解决,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不理智之事,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