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维权,这些小知识您应该了解
消费维权小知识
7日无理由退换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理性对待促销活动
买赠等有奖销售活动一直都是零售类经营者进行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的宣传。
消费者要理性对待商家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详细了解活动的详情、商品价格及相关提示,同时要保留购买证据,一旦遇到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时要多“较真”,第一时间拨打投诉电话12315或12345-4,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购请擦亮眼睛
1、鉴于网购不在现场的特殊性,消费者网购时要重点查看网站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合法经营。同时参照网上地图、114等公共资源,查看经营地址是否详细真实(地址不详的往往不真实);
2、也可以查看政府部门、相关交易平台上该企业的诚信档案;
3、选择品牌知名度高、实力强、售后有保障的大型网购平台,此类平台可以帮助消费者筛选和监督电商卖家。对于不熟悉的网上商城、微信公众号网店等,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其资质,多方了解其他消费者对其的评价,谨慎选择。
正确理解“最终解释权”
面对商家宣传,消费者要理性对待,谨慎参与“打卡返现”活动或预付费购买“终身服务”,参与活动前要先研究、确认规则,留存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属于单方面“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可认定为无效条款,商家若以此款为由随意变更打卡规则、拒不兑现返现承诺,消费者可不予接受。
注意
不要盲目投诉。有些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不予受理的,如消费者未按商品说明书使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造成人身损害的投诉;争议双方曾经达成协议并已经执行,而没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投诉。
旅游、食品消费、网购
证据保留注意事项有哪些?
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对此,消费者一定要当索取并妥善加以保存。
THREE
消费维权投诉渠道
出现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热线电话维权
拨打热线电话12345-4或12315投诉举报或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温馨提醒:在来电投诉前,请提前记录好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 地址等信息,方便更快、更有效地处理诉求。
消费者异地维权
应向卖家所在地的消协投诉